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秩序,做好"服务营销",从2017年6月9日起,飞天茅台迎宾酒和遵义1935酒销售业务按以下规定办理,请遵照执行: 一、销售对象飞天茅台迎宾酒和遵义1935酒只针对单位客户销售,包括国家机关、行政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和经营性单位。 对于个人客户,一律不予销售。 二、销售方式 购买单位向公司出具"购酒函",由授权签批人签批。"购酒函"需写明: (一)购酒用途、购买产品名称及件数; (二)经办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、单位联系电话; (三)收货地址、收货人姓名及其电话(如购买单位属于仁怀籍客户,则写明"由经办人自行前往库房提货"字样)。 注:"购酒函"自授权签批人签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效,逾期作废。 三、业务办理 (一)开票:经办人需持购酒函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(须出示身份证原件)办理开票业务,开票名称仅能以购买单位名称开具。 (二)发货 1.仁怀籍客户:经办人需持身份证复印件(出示原件)、销售调拨单前往库房提货。 2.非仁怀籍客户:由我公司按购酒函注明的收货信息统一配送。货物送达,客户签收时应仔细检查货物状态是否完好,如有异常,务必在《物流配送单》上注明实收和拒收数量,并写明拒收原因,否则,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四、其他 本通知自2017年6月9日起执行(以授权签批人签批日期为准)。 谢谢合作!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|